近日,知名会计师事务所—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因涉及树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未勤勉尽责案,遭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处罚。这起案件揭露了审计过程中的严重失职行为,特别是银行审计方面的造假问题,引发业内广泛关注。
案件基本情况
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,立信所为树业环保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,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,收取审计费用25万元。然而,经证监会调查,这份审计报告存在严重虚假记载。
树业环保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三大问题:
未完整披露关联交易情况,未披露的关联交易额高达158,628.69万元
未如实披露对外担保,担保金额8,760万元
通过虚假记账方式虚增银行存款,2018年年末虚增银行存款58,415.11万元
银行审计造假细节曝光
证监会在调查中发现立信所在银行审计方面存在严重缺陷:
对账单异常未予关注
审计底稿显示,树业环保两个平安银行账户期末余额合计5.84亿元,占当期净资产的59.23%。然而立信所获取的银行对账单竟然未盖章,且不同账户在同一银行、同一月份对账单出现盖章和未盖章两个版本。对于这一明显异常,审计人员未保持职业怀疑,未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。
函证控制严重失效
立信所在银行函证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:
第一次收到的回函注明树业环保存在担保,但该回函竟然遗失且未留存扫描件
第二次发函后收到的回函却未注明担保存在
函证地址和联系人填写错误,将应寄给分行的询证函寄至支行,应寄给支行的寄至分行
未对物流记录中的“本人签收”异常情况予以核实
未在底稿中保留实际发函的快递底单
立信所的申辩与证监会的认定
立信所及其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某民、黄某业在申辩中提出多项理由,包括认为已经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工作、平安银行工作人员与树业环保串通等,请求减轻或不予处罚。
证监会经复核后认为:
对账单上加盖印章是银行对对账单真实性予以确认的重要表现
立信所对于异常情况未能进一步核实以确认银行存款余额的真实性
获取征信报告并不能替代实施银行函证相关审计程序
其他因素不影响本案对立信所未勤勉尽责的认定
处罚决定
最终,证监会决定:
责令立信所改正,没收业务收入235,849.06元,并处以235,849.06元罚款
对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某民、黄某业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
案例警示
这起案件再次敲响了审计行业的质量警钟,特别是银行审计方面的基本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。即使是立信这样的知名大所,也在基础审计程序上犯下严重错误,包括银行函证控制、对账单验证等基本环节存在明显疏漏。
案例表明,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必须保持职业怀疑,对异常情况保持高度警惕,严格执行审计准则的要求,否则不仅将面临监管处罚,更会损害事务所声誉和行业公信力。
此案也为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专业人员敲响了警钟:审计质量是生命线,任何环节的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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